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特”)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不需要另外缴费,享受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市民朋友们,只要通过门特认定并申请门特治疗就可以享受待遇。
第一类
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
高血压病、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重度骨质疏松
第三类
结核病(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肺外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青光眼
第四类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慢性肾脏病门诊血透、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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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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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彭棣、李林波
审核 | 高舒婷
来源 | 蓉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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