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 01 月 0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XZHB-20241201;
2.项目名称: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4.履约期限:2年;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一标段定点保险:为1家;二标段定点维修:为5家(林芝市区内3家,米林市区内2家);三标段定点加油:为2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供应商须详细说明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股权投资等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征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7、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时间:2024年12月 17 日至2024年12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850/套,售后不退。
获取征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1 月 06 日10时00分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 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征集人:米林市财政局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8908944357
地址:米林市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惠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德娇
联系电话:19338367119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工布天街二期1栋二单元202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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