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九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全面进驻

政务   2024-10-31 17:41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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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语丨  

日前,根据州委巡察工作安排,九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州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完成进驻,本轮对8个部门的提级巡察和对1个部门的常规巡察全面展开。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开展巡察进驻动员,针对提级巡察分别向相关县委进行了情况通报,被巡察部门先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与被巡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通报了干扰巡视巡察典型案例,州委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的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作动员讲话,被巡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

州委巡察组组长指出,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查找被巡察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方面的政治偏差。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被巡察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政治高度对待巡察,用党性原则配合检查,以诚恳态度接受监督,借助“政治体检”的有利契机,推动解决难题,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助推各项工作创优提质。州委巡察组和全体巡察干部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注重将巡察嵌入到集中整治和清廉大理建设中一体推进,努力实现监督质效的“双提升”。

被巡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借助巡察有利契机补齐工作短板,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安排,巡察组将在被巡察部门工作40至50天,巡察期间分别设信访举报电话、邮政专用信箱、电子邮箱、二维码。依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州管干部、内设机构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巡察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宾川产业园区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止2024年11月30日,巡察乡镇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0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

(州委巡察办)




来 源:大理清风

 辑:刘云娟

审 稿:杨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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