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24年,新疆检察机关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履职要求,立足实际,护航全疆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土壤。新疆检察机关紧盯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中,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重点对超数额查封扣押、扣押合法财产和案外财物、不依法解除查扣冻措施等违法情形开展监督。
新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涉企财产刑事执行监督,建立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台账。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厅、海关缉私局会签防范和清理涉企“挂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清理督办、挂账销号,为企业减轻诉累。
公平公正、依法规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新疆检察机关畅通涉案企业控告申诉渠道,对涉企案件专人负责,完善涉企申诉案件第三方参与机制,强化公开听证,提高律师参与接访比例,聘用退休检察官参与接访,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核查化解涉企诉求。
同时,新疆检察机关聚焦企业法治需求开展法律服务,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和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做好源头治理,对破坏公平竞争、侵害企业利益零容忍。
新疆检察机关主动聚焦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法治需求,围绕新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制定新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3条措施,进一步明确检察环节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推动建立涉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
此外,新疆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外法治研究和培育涉外法治人才,依托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和中亚国家司法检察研究基地,深化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自贸区发展提供理论和人才保障。
来源:人民网
编辑/夏泽卿
主编/谢雷涛
总编/王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