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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船应急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船应急表示,公司对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各项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中船应急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船应急专注应急产业,以应急保障装备为核心,向应急救援、应急预警、应急服务板块拓展,聚焦应急交通工程和防汛抢险装备两条主线,主导产品应急交通工程装备覆盖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四大交通领域。
今年上半年,中船应急营业收入约4.13亿元,同比增长66.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127.74万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1.53亿元。
去年,公司董事、高管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中船应急部分董事、高管去年也曾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2023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唐勇、王小丰、李应昌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湖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中船应急在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事实。财务核算方面,公司2021年签署8套应急装备产品销售合同,2022年仅验收并交付2套,6套未取得验收文件,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公司2021年签署了多批量应急装备的销售合同,其中部分产品于2023年才交货,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此外,公司对部分应收债权未按照公司的评估决议采取单项计提;公司对部分应收债权账龄分类错误,将账龄1年内的应收债权分类至1-2年进行坏账计提。
信息披露方面,湖北兴舟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2022年6月对其存在其他应付款1800万元,但未将该笔资金情况作为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中船重工集团应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急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2.3%股份,自应急科技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为其员工代付社保费用,应急科技已于2023年9月偿还了代付款项;公司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中,对部分应收债权实际采取单项计提方式,但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情况。
警示函称,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中船应急,时任董事长唐勇,时任总经理、现任董事长王小丰,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应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30日内向提交整改报告。
据此前公告,公司由于披露的年度报告与业绩预告数据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于2023年9月5日收到湖北证监局的警示函。
今年,董秘、监事会主席离职
此外,今年7月份,中船应急还披露了两则辞职公告。
今年7月23日,中船应急公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李应昌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应昌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暂由董事长王小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今年7月19日,中船应急公告,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吴启雄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启雄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来源:公开信息《应急圈》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