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百家共兴 和而有您”群众文体活动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政务   2024-12-16 18:20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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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百家共兴 和而有您”群众文体活动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天彭街道百和社区2025年“百家共兴 和而有您”群众文体活动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百家共兴 和而有您”群众文体活动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1)培育一支自组织,围绕关爱“一老一小”,结合传统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少于8次(包括:春节、元宵节、三八妇女节、清明节、端午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国庆节);(2)居民趣味运动会1次,实现全民健身。每次活动应制作一个一分钟的活动精彩视频,单次活动经费预算不超过5000元。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天彭街道百和社区;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3.85万元;

8.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9.服务质量:服务类项目以监督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居民代表、镇村干部及受益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在四川省范围内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社会企业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够开具税务发票;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履约能力;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5.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参加发包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至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928623800。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评审会发包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31日9:30时间。

2.评审会地点: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四、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4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15928623800。

天彭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86235381。


五、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

服务类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社治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主体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主体未达到三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四)项目评审规范设置回避程序。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报名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单位未达到三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程序。

3.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4.项目评审应规范设置回避程序,防止项目业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1.报名单位资质。(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承接主体为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的,应依法依规设立并具备可持续运营的相关资质,资质具体要求由项目业主予以明确和公开;(3)两年内未被成都市或彭州市警示通报;(4)项目拟承接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2.参加评审会议的报名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法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提供密封的评审资料。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主体在评审会上逐一就该单位资质、项目执行团队、项目报价、项目质量、实施时间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组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标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采取由评审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组成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居民代表等,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主体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项目申请主体得票数超过评审组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报名单位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主体,直至有项目申请主体得票超过评审组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中标单位

经评审组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居民委员会发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时间

(一)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社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中选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中选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进场实施。

(二)项目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办法经居民议事会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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