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在九龙天梯书院路口闯红灯遭撞飞...全责

民生   2024-10-25 21:17   四川  


“红灯停、绿灯行”我们都知道

但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往往因为

“赶时间”、“更方便”等借口

用生命图方便

赢不来速度 更换不来安全

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

今天我们来看一起 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2024年10月20日19时10分许,张某某骑行川ZR00***号电动自行车,沿仁寿城区书院路行驶至九龙天梯路口时与李某驾驶车牌为川ZS27***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张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希望广大驾驶人谨记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切勿逞一时之快,得一世之悔 

骑行电动自行车

还有哪些被我们忽视

却十分危险的行为?


01

骑车玩手机 危险系数★★★★★

驾驶人视线偏离或分心产生的注意力不集中等分心驾驶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常见且重要的原因。因此,不管开车还是骑电动车,玩手机、回微信、打电话以及抽烟等都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一定要坚决杜绝。


02

骑车抢行、闯红灯 危险系数★★★★★

据统计,因为电动车抢行发生碰撞和剐蹭的事故已经占据电动车交通事故的57%以上。在路口这种情况发生尤为明显,尤其是赶时间的配送人员,没有等到路口绿灯亮起就开始抢行,导致与另一侧抢黄灯的汽车发生碰撞。


03

不避让大货车 危险系数★★★★★

大货车车头的右侧被称为“死亡盲区”,并且大货车由于轴距非常大,在转弯的时候会有个内轮差,如果此刻,电动车骑行人在大货车右侧,且又位于大货车内轮差内,那么被卷进车底的可能性非常大!千万不要天真的认为“它”会让你,有可能司机压根就看不到你。


在路上行车都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只有各类交通参与者不断提升守法意识

自觉做到文明通行

城市道路交通才能

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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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仁寿公安交警-







-编辑:陵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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