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12月23日,仙桥派出所在仙桥街道查获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现场抓获嫌疑人一名,收缴烟花爆竹一批。目前,该名违法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近日,揭东公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两宗。嫌疑人吴某、江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
运输、储存的危害性极大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此外,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放着一颗“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提醒广大群众: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存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存储、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拨打110举报!
来源:平安榕城、平安揭东
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感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