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运江镇都莲村委文化村的高标准农田。王丽燕 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对全区各县(市、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排名,15个县(市、区)被评为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县,自治区将给予每个县(市、区)耕地保护激励资金600万元。
《暂行办法》规定,获得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的县(市、区),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激励资金,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支持承担耕地保护具体任务、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2023年以来,象州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出台一系列耕地保护方案措施,将耕地保护“5+1”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积极落实人员、经费,确保耕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助力守好每一寸耕地,全力守护“桂中粮仓”。去年,该县完成耕地保有量51.92万亩,超过耕地保有量任务目标3.86万亩;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45.18万亩,超额0.3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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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温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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