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黄英伟(Yingwei Huang,音译)家的马桶漏水到楼下的分层单元时,楼下的业主诉诸法庭,要求赔偿 1,500 加元的维修费。
在法庭判决中,楼下分层单元的租户 RS,他于 2023 年 3 月向业主 Stefan Lenasi 报告了漏水情况,并提供了照片作为证据。同一天,Lenasi 联系了分层经理,经理告诉黄先生,他的马桶漏水到了楼下的单元,他应该暂时停止使用马桶。
原来是黄先生房间里马桶蜡封失效导致漏水。
黄先生聘请了一名水管工更换了蜡封,但不到两个月后,Lenasi 的公寓又出现漏水,这次是在另一个浴室。黄先生再次聘请水管工更换了另一个马桶蜡封。
为了修复漏水造成的损坏,Lenasi 雇用了一名石膏板工来修复天花板的水渍,总计花费 1300 加元。他诉诸法院要求赔偿水渍损失,但法院注意到他的索赔比提供的收据显示的维修费用多出 200 加元。
Lenasi 辩称,黄先生应该对这笔费用负责,因为他存在疏忽。Lenasi 声称,黄先生“未能充分维护和维修管道系统”。
然而,黄先生拒绝承担责任。他辩称,他没有疏忽或故意造成马桶损坏,而且在接到漏水报告后,他及时采取了应对措施。相反,他声称 Lenasi 应该购买保险来弥补损失。
最后,法院的判决对黄先生有利。
法院裁定,Lenasi 无法证明黄先生“不合理地没有防止漏水”。换句话说,没有迹象表明黄先生事先知道漏水,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漏水发生。
虽然法院驳回了 Lenasi 的诉讼请求,但法院也承认,“当业主得知他们有责任修复自己的物业时,确实可能会感到惊讶,即使损坏的源头是来自别人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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