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警方介入

文摘   2024-11-09 09:36   广东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其通过“BOSS直聘”应聘了陕西西安一公司的助理岗位,“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处对象”,相关消息引发热议。


网友发布的聊天截图。


上述网友发布题为“避雷!西安优凯淘总经理助理需要发生关系”的网帖,称“面试时只告诉我负责配合经理工作安排,还有偶尔应酬,今天去试岗,另一个老板说必须陪睡


该网友发布的聊天截图显示,一个备注为“陈总”的人表示“我觉得你很好,性格啥都挺好,处个对象也行”。


据介绍,该网友是通过“BOSS直聘”平台找的工作,涉事公司为西安优凯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1月7日晚,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传“女子试岗第一天称遭‘陪睡’暗示”信息,
警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后续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图片来源:@雁塔公安


11月8日,“BOSS直聘”客服称,
平台有专门的团队正在核查跟进此事,会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处理。平台对职位也会有多轮审核。至于会否将涉事公司拉黑处理,客服称,“会对接反馈给有关部门。


公开信息显示,西安优凯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18日,注册资本3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


此事件中

所谓“老板”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更是对女性尊严的极大侮辱和伤害

对于此类职场性骚扰行为

要善于维权!敢于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第1款首次将禁止性骚扰规定在人格权编中,明确了性骚扰的概念及民事责任。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与性有关的侵权行为。职场性骚扰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到的与性有关的侵权行为。


职场性骚扰有以下特点:

■ 骚扰者实施了与性有关的行为;

■ 在职场上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实施的;

■ 违背受害员工的意愿。


职场性骚扰行为既有悖公序良俗原则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刑事犯罪面对性骚扰,受害员工应打破沉默,勇敢说不,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合理维权。


■ 摆脱受害者有罪论等错误想法,不断增强维权意识


 遭遇职场性骚扰时,要注意固定好证据。例如↓↓↓

●他人面对面实施职场性骚扰时,在坚定、明确拒绝之余,可以通过录音、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以证明侵害行为的客观存在;

●他人通过在线方式实施职场性骚扰时,例如通过微信等载体发送不当信息、图片甚至视频,要保留好微信记录等证据


■ 及时向相关单位或组织寻求援助,必要时可选择报警

●职场性骚扰发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法律中心、妇联等反馈相关情况,并提供初步证据。

●如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尽量不要单独和性骚扰者沟通协商,以免导致证据灭失或其他不利后果。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们哟~


源:雁塔公安、南方都市报广东民生DV现场

编辑:罗子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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