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这些人或有钱领!
9月23日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
关于征求《东莞市计划生育奖励
和特别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330元
据《东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总则显示,本办法所称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是指对2016年1月1日前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各项奖励和特别扶助,包括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符合第五条,婚姻状况变动后无再婚再生育一方;
(二)再婚夫妻中,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
(三)再婚前符合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再婚后没有再生育的夫妻;
(四)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婚后只与一个政策内出生的未成年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五)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现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六)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曾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现存活两个女孩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原农村居民夫妻;
(七)离异、丧偶前符合第五条,离异、丧偶后无生育、收养子女的。
第七条 2016年1月1日前符合生育政策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的东莞市户籍夫妻。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或以上)。
再婚夫妻再婚后,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纳入扶助范围;因离婚、丧偶形成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需年满49周岁纳入扶助范围。
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对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按东莞市镇街原有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规定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高于330元的,按原标准领取。
第一章 总则
本文特别声明:
来源: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东莞日报、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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