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罚款5.9万元,就因这个事——

政务   2024-10-14 15:3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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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如装载机、挖掘机等是城市建设的“功臣”,但也可能成为大气污染的“隐形杀手”。日前,延庆区生态环境局对一起轮式装载机尾气排放超标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本期“以案说法”带您关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超标问题。

今天为您带来
第四期栏目
《延庆某公司
因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超标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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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延庆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区内某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该工地所处的地段是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检查中,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施工中使用的轮式装载机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轮式装载机排气烟度值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经调查,北京某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中心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机械租赁单位,施工中使用的轮式装载机为该单位所有,其轮式装载机因工作时间过长,日常保养维护不到位,导致了此次排放超标。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深化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21﹞16号)中规定,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七类机械排放需满足更严格的标准限值。



本案中,该单位施工地点位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该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中心其超标排放行为理应受到处罚。



延庆是生态涵养区,保护大气环境人人有责。在这里,我们提醒各相关企业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有效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共同守护好延庆这一片蓝天。


延庆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西起京礼高速公路,东至妫川路,北起团结路,南至百康路、百泉街组成的边界的区域。


在此
小编提醒广大非道路
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
要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维护保养
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编辑:王晓伟
动图制作:王晓伟
视频:张帅 王婧 周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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