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文广新旅局片区
棚改小区选房领导小组
二、参加分房选房人员资格
已取得市文广新旅局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的原文广新旅局片区的返迁户。
三、选房原则
按照市文广新旅局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中所注明的户型及选房序号,依次进行选房,原则上选择意向户型。
因120㎡左右户型房源不足,选择120㎡左右的(3户)返迁户抽签选房顺序号91号(含91号)以后可以选择本片区意向户型房源,也可以选择本片区140㎡左右的剩余房源;选择92㎡左右的34户返迁户按抽签选房顺序号安置到市农林水棚改片区(珑泽园西区)1号楼部分及4号楼,农林水片区根据需求以整栋或整单元的形式提供房源。
四、委托选房程序说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棚改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原产权人的家属(或继承人)需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住建局3楼309办公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返迁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原产权人需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住建局3楼309办公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代理人参加选房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返迁户身份证复印件、文广新旅局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原件、返迁户书面委托书原件,由代理人按文广新旅局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中所注明的选房序号,在规定的场次及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房。
五、选房程序
(一)看房时间
看房时间为8月5日至8月9日,共计5天时间。
8月5日—6日组织选择120㎡、130㎡、160㎡左右户型返迁户看房;
8月7日—8月8日组织选择90㎡、140㎡左右户型返迁户看房;
8月9日为机动看房时间。具体以电话、微信或公告时间为准。
(二)选房程序
1.选房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5日。
2.选房顺序安排如下:
8月12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16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1—84号选房,14:30—18: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13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1—89号选房;
8月13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14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1—75号选房,14:30—17:3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14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76—150号选房;
8月14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14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151—225号选房,14:30—17:3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14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226—304号选房;
8月15日8:30—12:0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12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1—93号选房,14:30—17:30为确认购房面积为户型9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顺序1—34号选房。
(三)有关事项
1.返迁户对照公布的具体选房时间和场次,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文广新旅局片区安置房选房序号确认书原件,在对应场次时间开始前到市会展中心一楼政协厅进行签到(提前50分钟开始签到),由工作人员发放与选房序号相同的序号牌后进入候选区等待参加选房。
2.考虑到目前天气炎热,为确保选房有序开展,每户最多只能2人进入现场选房且不在规定场次内的人员谢绝进入选房现场。
3.选房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一次性安排5户一组返迁户进入选房区,返迁户应在规定时间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向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栋号房号,并当场签订《市文广新旅局片区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书》。
4.每名返迁户拥有5分钟选房时间的权利,自当前返迁户确认房号后,后一名返迁户的选房时间由工作人员重新计时5分钟,以此类推。超过5分钟仍未选定房号的返迁户,由下一个顺序号选房,未选房的返迁户在该选房场次的最后一名继续选房。
5.当工作人员连续报选房顺序号3次,返迁户未到场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选房顺序顺延。当该顺序号的返迁户出现时,将其安排在此时进行的本组最后一个进行选房。当返迁户未按时间参加所在场次选房的,当后面场次开始前到场的,该返迁户排在本场次第一个选房。
6.在本户型选房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定房的,待该户型选房结束后,按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选房。
7.该场次结束后立即公布,并在市会展中心一楼政协厅进行公示。
六、房价计算
按《市文广新旅局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
(一)住宅房屋采取产权建筑面积“1:1.2”置换;
(二)安置房的结算。
1.安置房产权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含10㎡)以内部分按3500元/㎡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以上且不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的88%优惠购买;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购买。
2.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补偿给被征收人。
七、其他事宜
八、关于安全工作
(一)所有人员参加看房需全程佩戴安全帽,做好个人防护。
(二)选号、选房、选车位现场分别请公安、安保、医疗等人员维护秩序和卫勤保障。
九、本方案经新余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总指挥部会议讨论,审议通过,特此公布。
咨询电话:0790-6452031
新余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部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