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作者:陈文明
闻思远做领导秘书已有几年,深得领导欢心。
论文笔,闻思远在单位的确是头一号。每次领导给了主题,说明要求,没多会儿他就能拟出一篇高质量的文章。领导读后赞不绝口,常说:“小闻才思敏捷,让我省了不少心力。”工作上受领导倚重,业余创作也总得各类刊物青睐,让闻思远对自己的才华多少有些自矜自傲。
最近,眼看领导任期将满,升迁在即,闻思远也动起了小心思。这天,他跟领导闲聊,慨叹了一句伯乐难求,领导拍拍他的肩说:“小闻啊,你这块金子到哪儿都会发光的,放心吧。”闻思远立时心领神会,笑着点点头。看来只要领导“得道”,他跟随“升天”的可能性极大。
几天后,闻思远意外发现自己被某杂志收录的一篇文章,被人略作修改后发表在某报纸上。他当即联系那家报社,要求编辑声明更正,并将稿费划归自己。可对方说口说无凭,无法证明文章到底是谁原创。闻思远气坏了,越想越窝火。
中午在食堂吃饭,几个同事聚在一桌有说有笑。闻思远阴着一张脸,端着餐盘过来坐下。有同事问:“怎么了你,心情不好?”
闻思远等的就是这句,气呼呼地回答:“遇到一个文贼剽窃我的文章,太气人了!”“还有这种事,是够气人的。”同事附和道。
正说着,领导端着餐盘走过来:“很热闹嘛,聊什么呢?”闻思远哭丧着脸:“别提了,我被文贼坑了一道,晦气!”
“哦。”领导茫然,“说说看,怎么回事?”闻思远讲了事件经过,最后评论道:“那家伙就这样把我的东西变成他的了,真是无耻。”
身边同事在桌下踢了闻思远一脚,闻思远还没回过味来,嘴上也没刹住:“您想想看,只是略改几个字,一篇文章就成他的了,怎么好意思,真是可恨。”
“是啊,可恨。”领导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沉着脸猛刨了几口饭就起身离开了。
望着领导的背影,闻思远环顾左右道:“他今儿是怎么了,平时一向和颜悦色啊。”
身边同事抿嘴一笑,反问道:“你想想,你平时写的那些东西都给谁用了?”
闻思远大惊失色,眼前一黑,筷子哐当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