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为人民司法”理念,紧紧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凭借更务实的作风与更有力的举措,持续优化高质量、高效率的司法救助服务,筑牢司法为民的“坚实堡垒”。
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检察职能,探索整合各单位、各部门职能优势,建立司法救助共同体格局,近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代办员聘任仪式,聘任了15个镇街代表为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司法救助代办员。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会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将辖区内救助群体情况提供给检察院,做好纽带、传输作用,同时我也会积极向辖区群众宣传司法救助的各项政策、救助条件、申请流程等内容,帮助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和落实。”乌兰哈达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晓路说道。
今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蒲公英工作室”为抓手,制定《司法救助代办工作机制》,把司法救助业务下沉对接群众司法需求的窗口,变“等群众申请”为“代群众办理”,实现由“代办员”为申请人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全面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用心用情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在司法救助对象白莲红家中,司法救助工作人员正进行实地走访和慰问,详细了解受助人目前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送来了关怀和温暖。
“今年5月份我出了交通事故,检察院的同志们主动联系了我,说我符合救助条件,给我2万块钱的救助资金,帮我解决了经济上的问题,我非常感谢他们。”乌兰哈达镇合特嘎查村民白莲红如是说。
“近年来,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2件,惠及47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43万余元。”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表示,接下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更加完善的案源发现机制,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配合机制,严格把控救助程序和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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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王 平 陶 芊 贾功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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