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求的具体体现。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发扬“老西藏精神”,主动融入和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以组织优势夯实战斗堡垒,以多元解纷强化基层治理,以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坚持党建引领,以组织优势夯实战斗堡垒。“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充满生机活力,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落实到基层治理的第一线,使基层各方治理力量在党的引领和整合下发挥最大合力。那曲中院把党建引领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中院党组成员包联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党组成员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制度,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要求,及时在法庭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或联合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比如县人民法院夏曲人民法庭党员干警充分发挥熟悉乡邻、了解民意、善于沟通的优势,将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直通至群众家门口,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邻家法庭”。安多县人民法院雁石坪“服务109”法庭与当地政法综合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成立联合党支部,党员干警主动参与海拔5200多米、常年高寒缺氧、车流量大的109国道唐古拉段“红色服务”,为过路群众纾困解难,筑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坚持创新服务,以多元解纷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这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展示“中国之治”的一张金名片。我们要通过提供司法产品、延伸司法职能、优化司法服务来实现法治力量向基层的有效渗透。为此,那曲中院创新“法庭﹢”多元解纷化解工作模式,前移阵地推行多元化司法服务,积极培育解纷力量,悉心指导纠纷调处。双湖县人民法院措折罗玛人民法庭辖区平均海拔5300米,条件艰苦,法庭干警把“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海拔高境界更高”融入血脉,发扬奉献精神,积极做好辖区内3个乡镇18个牧业合作组织的法律服务和社情民意调研等工作。西青县人民法院雅安人民法庭与当地派出所共创“枫桥法庭﹢枫桥派出所”,突出“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做深做实人民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坚持便民利民,以巡回审判打通“最后一公里”。我们要继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综合考虑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等因素,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那曲中院充分发挥流动法庭面向基层、方便快捷、宽领域、广覆盖的独特优势,运用车载流动法庭为人民群众提供上门立案、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主动将党和法院的温暖通过流动法庭送到草原牧场、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法庭多跑路,让司法服务范围更广泛、形式更灵活、成效更显著。索县人民法院将诉前调解、诉讼活动、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送到基层一线,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拓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渠道。申扎县人民法院雄梅中心人民法庭和嘉黎县人民法院尼屋乡人民法庭依托车载流动法庭,打造特色便民品牌,在每个乡镇张贴“马上就办”联系牌、向每户发放“马上就办”联系卡,开展订单式司法服务,让司法为民既有速度又有温度。
坚持队伍保障,以“老西藏精神”激发干警活力。做好人民法庭工作,关键在人。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西藏法院调研,要求要发扬“老西藏精神”,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以“老西藏精神”引导每一名法院干警,始终保持不甘人后、奋勇争先、向前向强的旺盛斗志。长期以来,那曲中院不断完善定期轮岗和挂职锻炼制度,把真正愿干事、真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配备到各个法庭,以“老西藏精神”引导每一名干警不甘人后、奋勇争先。全体干警始终把改变不了海拔就砥砺忠诚,改变不了缺氧就锻造精神,改变不了气压就争得荣誉,改变不了艰苦就拼出尊严作为精神追求和奋斗姿态。
今后,那曲法院将继续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和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立足那曲实际,以打造雪域高原“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拓宽眼界,在更高维度上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强化人民法庭“人民性的司法保障机构”“基础性的社会治理载体”“主动性的矛盾化解力量”“时代性的法治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建设,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小法庭上做大文章、建大格局,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工作把“老西藏精神”坚持好、传承好,为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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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编辑:朗杰次仁
来 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