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波动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现象。企业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不断完善汇率风险管理,保障贸易投资活动的稳定、有序。
一、汇率市场化环境下企业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一般认为,汇率风险中性是指企业把汇率波动纳入日常财务决策,聚焦主业,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企业财务的负面影响,实现提升经营可预测性以及管理投资风险等主营业务目标。企业是否坚持汇率风险中性,直接关系自身能否稳健经营。
实践中,一些企业在理念培育、制度建设、决策执行、考核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区和短板。比如,有的企业持有较大的外汇敞口,但不做避险保值或避险保值比例较低,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有的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纪律,避险保值受个人偏好或市场观点影响,随意性较强;有的企业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对财务人员制定避险保值的盈利指标,正常的风险管理受限。
二、正确认识外汇衍生品对于汇率风险管理的作用
正确看待外汇衍生品的风险。境内外一些企业、金融机构不当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招致损失的风险事件,容易使金融衍生品被误读,如,将衍生品交易与投机交易混为一谈,或被不加区别地贴上卖空和杠杆交易的标签,这对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产生一些困扰。如,有的认为实体企业不宜从事衍生品交易,有的上市公司担心公告签署衍生品协议会被解读为风险较大而不愿套保。实际上,目前境内外汇衍生品管理坚持实需交易原则,企业开展衍生品交易基于真实、合规的外汇敞口避险保值需要,并非投机交易。因此,看待外汇衍生品的正确态度,不是一味简单地远离,而是准确识别外汇敞口、规范开展衍生品交易。
正确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保效果。一些企业习惯将衍生品交易提前确定的远期价格与到期时的实际市场价格比较,如果前者不如后者好,就认为套保不划算。这其实是一个误解。套期保值的实质,是通过衍生品交易将未来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转变为提前锁定汇率的确定性,减少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影响。一般认为,评估套保效果要遵循“期现”结合原则,不能单独核算衍生品盈亏。例如,出口企业在银行办理一笔金额100万美元、期限6个月、执行汇率6.9的差额交割远期结汇,到期时若即期汇率为6.8,企业将美元收入即期结汇可得680万元人民币,在差额交割远期结汇中收入10万元人民币,实际结汇价格为6.9;到期时若即期汇率为7,企业将美元收入即期结汇可得700万元人民币,在差额交割远期结汇中支出10万元人民币,实际结汇价格为6.9。无论未来汇率如何波动,衍生品盈亏如何,企业结汇价格都提前锁定在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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