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国殃民”的正厅被带走画面曝光!每天给他擦皮鞋的“管家”也出镜了

健康   2024-09-05 22:25   河南  

作者:中州侠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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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被称之为“祸国殃民”的正厅,我们可以在中纪委发布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案深度调查》视频中一探究竟。

贾小刚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出生于1967年,其履历显示,18岁进入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2年后到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当教师,4年后到北大进修。

其官场生涯,工作最长的地方是在最高检,足足有25年,直到2019年3月,贾小刚“空降”青海,担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

贾小刚在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前,有一个镜头很传神,他抬头望了望天空,或许是和自由进行最后的告别。

特别喜欢喝酒的贾小刚,在办公室中也存了酒水,更别说其在北京两处住宅、西宁两所房屋中存放茅台酒近900瓶。

这些酒水中,包括远超市场价格的年份酒、生肖酒,更让人稀奇的是,贾小刚还藏有一个12斤装的典藏酒。

按照贾小刚的工资待遇,无论如何也购买不了这么多的茅台酒,而且这些酒水也不是摆设,是真的要喝进肚中。

他空降至青海任职后,不是在喝酒的路上就是正在喝酒中,即使是工作日上班,心里想的不是处理工作,而是晚上喝什么酒、和谁喝酒、在哪喝酒!

贾小刚是河南安阳人,到青海任职后,他将村里亲戚也带了过来,一是为了将自己日常生活照顾到位,二是改善一下亲戚的收入。

贾小刚的日常开销和亲戚的工资肯定不是他本人负担,都是由商人朋友们负担,其亲戚“管家”常某直言:“其实我刚开始来西宁是冲着贾小刚来的,他只要是能够弄到二手活让我干干,那我就满足了。”

“管家”常某也没有想到,贾小刚来到青海后每天都在喝酒,这也让他以为轻松的活计变得忙碌起来,他所负责内容不仅是要照顾好贾小刚。

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喝多了,也有由“管家”送到家中,按理说两人的关系很亲近,但贾小刚对于“管家”,打骂是家常便饭。

“你来晚了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这是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就是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他骂人我感觉有时候想想他这么高的学历,感觉他好像上了学不是学法律的,就好像学骂人的。”

“管家”为贾小刚主要负责工作: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

贾小刚在青海租住有两套住宅,其中最为外界称奇的就是一套叫“食堂”的住宅,贾小刚将其命名为“10号楼”。

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前来请他吃饭、帮忙基本上都是在“10号楼”进行,有些女老板为了获得项目,不惜将自己的身体当做交易筹码。

那么,贾小刚究竟收了多少钱呢?答案是217.3479万元。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估计很多人对于贾小刚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有点轻,但我们可以看到,贾小刚很配合调查:

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并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受贿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

司法本应是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地衡量每一个案件,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领导干部陷入贪腐的泥沼,这架天平就会失衡,正义便会蒙尘。

贪腐的领导干部可能会为了个人私利,干预司法审判,让有罪之人逍遥法外,让无辜之人蒙受冤屈。他们可能会在案件处理中偏袒特定的一方,破坏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同时,对于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也必须更加严格。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旦发现贪腐行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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