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在上班期间
上了个厕所就被单位开除了?
这一看似有些“荒唐”的解雇理由
最终法院却认定单位对员工的开除
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值班时上厕所被开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2021年7月,小陈与重庆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南岸区某游泳馆担任救生员一职。
2023年年底,小陈与单位签订了《救生员安全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救生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准脱岗、串岗,教人游泳,临时离开须请不在岗救生员负责看护”“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违反规范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后,小陈因在值岗期间上厕所被抓拍到不在岗,被单位扣分记过一次。不久后,小陈再次因上厕所被抓拍到不在岗,公司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在小陈看来,自己上厕所是身不由己,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这事你怎么看?
来源:法治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
编辑:陈亚妮 校对:朱雅馨 审核:李俊 黄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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