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拉萨电动车售价!

政务   2025-01-10 14:02   西藏  

日前,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具体如下:

1、按照同型号车一标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电动车,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清晰、标识醒目。

2、不得相互串通、操作电动车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电动车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牟取暴利。

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为更好地规范电动车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近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室、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市发改委联合开展电动车价格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共分为两组8人,对林廓西路广电门面房、东郊团结路以及堆龙辖区的电动车销售集散地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了电动车销售主体的营业执照、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牌,并对23家电动车销售主体在2024年第四季度三个月以来同型号车的销售价格台账进行了查阅和对比。经过检查,暂未发现串通哄抬价格、擅自涨价及未落实明码标价的违法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科科长 徐敏

下一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市场价格秩序的监管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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