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促进金林区
冬季旅游消费市场
提振冬季旅游消费热度
金林区政府与中国银联合作
通过“云闪付”APP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
开展促消费活动
“吃住行游购娱”
让全区居民尽享消费福利
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
“冰雪旅游 乐享消费”
活动时间:
12月15日至12月20日
“冰雪旅游 乐享消费”促消费活动期间在金林区居住市民和非金林区户籍但有金林区行程的人员(以手机云闪付APP定位信息在金林区判定),均可参与云闪付抢领电子消费券活动。每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发放电子消费券,每人每个档次消费券只能领取一张,消费券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0元电子消费券
消费满50元可使用
20元电子消费券
消费满100元可使用
30元电子消费券
消费满200元可使用
(一)活动有效期。电子消费券于每次促销费开始日至活动截止日每9:00-22:00使用云闪付消费达到指定金额即可使用消费券。
(二)电子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方式
1.领取方式
在金林区的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并升级到最新版本,且允许获取GPS定位信息--在云闪付首页“本地专区”中--点击政府促消费专区--伊春专区--金林区专区--点击相应消费券-验证成功。
以APP注册手机号、身份证号、设备号判定单个云闪付用户,每档级的消费券可抢一张。
2.查询方式
云闪付首页-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
3.使用方式
仅限线下到店消费。在商家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消费达到指定金额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系统默认优先抵扣符合条件的最大面值消费券。如发生退货等交易,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不予退回。
消费者在商户消费,单笔支付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最终价格基础上使用,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不可提现,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若有提现等违规行为的商户,将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