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开始,使用期限为12月31日22:00止
参与人员范围:
所有活动期间在友好区居住居民和非友好区户籍但有友好区行程的人员(以手机云闪付 APP 定位信息在友好区判定),均可参与云闪付抢领电子消费券活动。
消费券档级:
满100元减20元
满200元减40元
满300元减60元
活动有效期
电子消费券于2024年12月18日上午9点发放,活动期间每天9:00-22:00使用云闪付消费达到指定金额即可使用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方式
领取方式
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并升级到最新版本,且允许获取GPS定位信息-在云闪付首页“本地专区”中-点击政府促消费专区-伊春专区一友好专区-点击相应消费券-验证成功、
以 APP 注册手机号、身份证号、设备号判定单个云闪付用户每档级的消费券可抢一张。
查询方式
云闪付首页-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
使用方式
仅限线下到店消费。在商家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消费达到指定金额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系统默认优先抵扣符合条件的最大面值消费券。如发生退货等交易,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不予退回。
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单笔支付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最终价格基础上使用,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不可提现,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若有提现等违规行为的商户,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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