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看,2024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官方通知
一、公办小学入学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各区县(开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二、公办初中入学
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实际,采取学区入学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学生入学。各区县(开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下面一起来带大家看看高新区和经开区的入学顺序
一、高新区小学
公办小学按照以下三类顺序,依次完成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2)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的拆迁过渡人员子女(已回迁人员子女按照学区划分入学)。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第二类:
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
(1)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政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3)符合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Ⅰ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
Ⅱ高新区内无房,户籍在西安市外(含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
二、高新区初中
公办初中按照以下三类顺序,依次完成所有学生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范围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的拆迁过渡人员子女(已回迁人员子女按照学区划分入学)。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第二类:
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类:
(1)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政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3)符合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Ⅰ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
Ⅱ高新区内无房,户籍在西安市外(含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
一、经开区小学
1.学位安排顺序
(1)第一阶段:各公办学校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体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及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第二阶段: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统筹安排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3)第三阶段:区教育体育局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按照有房有社保、有房无社保、无房有社保、无房无社保的顺序,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一、经开区初中
我区公办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1.学位安排顺序
(1)第一阶段: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户房一致的学生;如户房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初中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体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第二阶段: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辖区内户房一致但无经开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优抚对象子女、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小学毕业生。
(3)第三阶段: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统筹安排具有经开区集体户籍但无经开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4)第四阶段:区教育体育局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按照有房有社保、有房无社保、无房有社保、无房无社保的顺序,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