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在一个多小时内先后接到两起群众报警
警情均发生在房山区阎村镇同一村内
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先后起火
两起发生在同一道路上的火灾
引起消防人员注意
17日凌晨2时43分,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第一起报警,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和相隔不远的两个垃圾桶起火。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迅速将火扑灭。经查看,火灾造成该电动自行车挡风被、车把、后视镜,以及两个垃圾桶损毁。
就在消防救援人员刚刚结束第一场火灾扑救不久,3时56分,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再次接到该村一起火灾报警,而这次起火的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和相隔不远的一个垃圾桶。火灾造成电动三轮车车把、遮雨布、坐垫和一个垃圾桶烧损。
据参与灭火的燕化星城消防救援站站长回忆,两辆车起火的部位均位于电动自行车前部,火灾均造成车辆前部的可燃物烧损。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人员经走访询问和现场勘查确定,两辆电动自行车均处于停放未充电状态,电池及电气线路均完好无异常,起火原因疑为外来火源所致。在随后的调查中,调查人员留意到,起火的两辆电动车和两处垃圾桶均有一定距离间隔,这一发现让调查人员更加确定,当晚发生的两起火灾均系人为引起。
经过警方侦查,很快锁定了一名男性犯罪嫌疑人。经审讯,该嫌疑人称自己当晚饮酒,对自己故意烧毁电动自行车和垃圾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近年来
酒后故意放火的案例屡见不鲜
殊不知
酒精并不是让自己免于责罚的理由
1月26日18时30分许,广东中山文昌路某小区楼顶着火,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观察,现场起火的是纸皮等杂物,据现场知情人反映,疑为一男子刘某因家庭矛盾喝醉酒放火点着该楼顶堆放的杂物。事后,肇事者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3年4月,一女子因感情不顺,酒后竟将出租房的窗帘点燃,并在已经起火的情况下将打火机投入火苗中。火势蔓延造成屋内窗帘、临近床铺及多处杂物严重烧损,所幸火势被房间内的防火喷淋装置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最终,该女子因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纵火行为无论是出于报复
泄愤还是其他不良动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故意纵火触犯刑法,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