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安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民生   2024-11-20 15:13   吉林  

关于开展公安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公安交管执法服务领域的顽瘴痼疾,全方位挤压非法中介生存空间,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工作部署要求,珲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公安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整治工作。现将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珲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重点整治内容

请您围绕以下几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集中整治工作线索:在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社会服务网点、驾驶人考试场、机动车检测机构等窗口单位周边,非法中介及其人员存在虚假宣传、欺骗群众、违规作弊、扰乱秩序等突出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珲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受理举报电话:0433—7512314

四、提供线索须知

1、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3、鼓励实名。珲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珲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丨交通警察大队

初审丨王   欢

复审丨郭春燕

终审丨路   松

珲春公安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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