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发布
《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其中提到,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754元/月。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较调整前分别增长6.5%、8.8%。本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