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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
由11天增至13天
变化前
变化后
劳动者工资
加班工资有所增加
变化前
变化后
月平均工作时间
时长减少
变化前
变化后
《决定》施行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月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将调整为(365-104-13)÷12=20.67天,即165小时;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调整为248天,即1984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月计薪天数仍为21.75天,因此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标准仍然保持不变,即日工资=月工资÷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21.75÷8。
调休时间
原则上不再出现连续工作7日
变化前
变化后
谁能拿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加班工资怎么算?
月计薪天数=(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