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推荐第二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的通知

文摘   2025-01-05 19:26   天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并表彰在钢结构领域积极投入科技创新、展现卓越才能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充分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培育行业新生力量,加速钢结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步伐,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第一层次1 名,第二层次 2 名,第三层次3 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选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申报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超过 43 周岁(含)、38 周岁(含)、32 周岁(含),女性或医学领域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可放宽 2 岁。

(二)申报人需为天津市钢结构学会会员。

(三)申报人需由天津市钢结构学会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推荐。

(四)具有中国国籍,应为正式受聘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在编科技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和《推荐人选汇总表和公示情况说明》,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之前将盖章后的电子版扫描件材料发送至天津市钢结构学会邮箱tjsgjgxh@163.com。

(二)资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需由本人签字、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章。

2.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证明》并盖章。对于该证明的盖章要求,考虑到时间进度,加盖公章可在后续完成。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入选国家及我市人才项目的情况,对于材料填报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三个层次人选均独立申报,每人每年只能申报其中的一个培养层次,且不得逆层次申请。入选市级人才项目(含本项目)并处于培养期内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其中,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已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不作为第二、三层次推荐对象。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不作为第三层次推荐对象。


三、推荐程序

(一)择优推荐

各会员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名额分配,向秘书处择优推荐,并对申报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公平遴选

秘书处收集材料后,组织评审会,秉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评审。

(三)公示

对评审结果,秘书处将被推荐人选名单和申报材料在学会网站、公众号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

(四)填报系统

公示结束后,按照科协的整体安排进行系统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大学原天大附中东楼 119室

联 系 人:梁国霞(15822139921)

联系真:022-27409933

电子信箱:tjsgjgxh@163.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候选人推荐表.pdf

附件3-推荐人选汇总表和公示情况说明模板.pdf

附件4-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实施办法.pdf

天津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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