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2024年玉溪市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8)

文摘   2025-01-09 11:57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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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轮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其中2025年3月1日—5月31日为高火险期。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火灾易发!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玉溪市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1:



  2024年3月9日,华宁县青龙镇斗居村委会苏家寨小组村民罗某某在农田焚烧秸秆,该行为已违反《华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元,并进行普法教育。

案例2:



  2024年2月26日,易门县龙泉街道方屯社区武某某在农地内焚烧玫瑰花秸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元,并进行普法教育。

案例3:



  2024年3月18日上午,峨山县富良棚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值班值守时从监控摄像头发现一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乡综合执法队及时赶往现场。经调查,系富良棚外来居民刘某在富良棚乡塔冲村委会塔冲一组山场(垃圾填埋场)捡拾金属垃圾时焚烧垃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刘某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同时进行警告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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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市森防指
编辑:朱景芳
初审:韩娅娇
审核:徐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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