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这个钱就是救命钱,先予执行的这笔钱基本就够接下来的医疗费了,太谢谢了!”当事人家属无比激动地说,并将一面绣有“崇法明德 笃行至善”的锦旗送至法官手中。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原告王某在事故中受伤,造成腿部伤情较重,经治疗病情稳定后来院诉讼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在此过程中王某腿部伤情突然恶化,需要立即进行再次治疗,否则可能危及生命。在此前的治疗中,原告王某已支付10余万元医疗费,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已无力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对被告保险公司先予执行部分医疗费。鲍丹法官收到申请后,仔细查阅案卷,以必要性、紧急性为原则进行审查后,当日即作出了对118000元医疗费先予执行的裁定,并迅速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保险公司无异议且主动履行,目前当事人已得到相关款项并进行了治疗。
为感谢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原告家属执意送来一面锦旗,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先予执行不仅解决了当事人无钱治伤的困境,也彰显了司法担当,传递了司法温度,提升了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供稿:区人民法院 鲍丹
编辑:徐英明
检校:苑健聪
主编:陈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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