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近期优化调整了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等功能。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分享给大家!
一、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增加导入功能,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纳税人申报时可选择使用。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菜单,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等农产品核定扣除类纳税人可填写的四张附表,增加“导入报表”按钮,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在下载的模板文件中填好数据后导入。
二、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功能
优化内容: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增加导入功能,并在导入时校验导入数据在允许备案“产品名称”范围内。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功能,新增导入功能。
三、调整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自税款所属期2024年起,调整特殊纳税人类型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一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102分支机构就地纳税比例(%)”“109小型微利企业”的业务规则;二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业务规则:特殊纳税人类型选择“11、12、13”的纳税人不得勾选填报;三是特殊纳税人类型更正申报表时,A100000表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增加校验,如更正后数据不等于上次申报金额,保存申报表时增加提示性监控信息;四是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的业务规则等。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菜单:
特殊纳税人类型为中石油、中石化此类企业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不允许选择,如下图所示:
四、调整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查账征收月(季)度预缴申报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中的校验提示语显示规则,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不为0等若干项校验提示合并显示。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功能菜单,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如主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填写为0,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五、调整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申报功能。一是左上角“所属年度”时间选择框,调整为“税款所属时间”时间段选择,选择时间段后,系统根据时间段加载对应属期未申报的税种;二是修改税款所属时间后的提示语为“您可以选择税款所属时间来进行申报”,系统默认展示提示语,可点击隐藏提示,并可通过鼠标移入展示移除隐藏;三是取消财行税合并申报所有税种不在申报期时置灰“提交”按钮的设置,纳税人可以选择税款所属时间段申报。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如下图所示:
六、调整代开发票功能
优化内容:
新电局网页端、新电局APP上线自然人代开数电发票功能。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代开”模块,代开数电普通发票。同时关闭地方特色下自然人代开税控纸质发票功能,并在相应原模块下增加停止使用的温馨提示。
功能操作:
自然人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代开”办理发票代开业务,如下图所示:
自然人纳税人可通过此模块代开数电普通发票或进行数电普通发票的红冲等操作。
七、调整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
优化内容:
对重复发起的发票票种核定进行监控,提示“您当前申请的发票种类中有待审核的发票用票需求申请,请等待审核完毕后再办理”。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申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模块,若已经有在申请中的某票种用票需求,再次发起该票种核定时会校验提示,如下图所示:
八、调整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税收完税证明模块的企业/个人身份的下拉展示,被扣缴人/被代征人可联动选择对应扣缴人/代征人,选择扣缴人/代征人需要手动输入被扣缴人/被代征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信息。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模块,点击展开,选择企业/个人身份选项,如下图所示:
九、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功能
优化内容:
在一站式退抵税(费)功能中增加“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场景。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模块,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可选择办理“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
十、调整留抵退税缴回功能
优化内容:
对于待签收状态的留抵退税缴回申请事项,增加撤回功能。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纳税人提交的留抵退税撤回事项为“待签收”时,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撤回,如下图所示:
十一、调整跨境交易合同以及对外支付场景办税功能
优化内容:
跨境交易合同以及对外支付场景办税时,在合同列表修改合同、支付备案及申报时,系统查询非居民信息获取身份码,先展示身份码信息由纳税人确认是否同一户非居民企业,确认为同一户非居民企业时,对历史合同中的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和身份码进行绑定;如取消或关闭窗口,则跳转到“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扣缴义务人采集)”功能。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进入合同修改界面,调用通过组织临时登记纳税人信息查询非居民信息取得FJ码后,先向纳税人展示已获取的FJ码信息,如下图所示:
由纳税人确认是否同一户非居民企业,确认为同一户非居民企业时,勾选列示的信息,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弹出绑定结果,如下图所示:
不存在身份信息时,系统弹出提示,纳税人可通过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功能进行非居民身份码采码。
十二、调整简易程序处罚功能
优化内容:
简易程序处罚相关提示提醒内容中,“简易行政处罚”调整为“简易程序处罚”。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提醒”查看服务提醒信息,如下图所示:
“简易行政处罚”调整为“简易程序处罚”。
十三、调整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
优化内容:
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增加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指定事项查看进度功能。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可查看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指定事项进度。
十四、调整搜索框功能
优化内容:
在登录后首页搜索框,增加查询地方特色模块关键字搜索功能。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可在搜索框中输入地方特色功能模块关键字,查出后可直接跳转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