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与年(1894年-1978年),原名项廷椿,后化名梁明德。1894年出生在龙岩市连城县朋口镇文地村。早年受中共海外党组织委派,在荷属东印度婆罗洲三马林达的华侨中开展工人运动,成为当地华侨华工的群众领袖之一。1938年,他历任中共三边地委、关中地委、绥德地委常委兼统战部部长,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旅大行署农林厅厅长、东北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高级专员、辽宁省监察厅副厅长等职务。
长期艰苦的革命工作将项与年塑造成一名机智勇敢、沉着坚定、对党忠诚、廉洁自律的共产主义战士。
这是1996年,习仲勋同志为纪念项与年同志的文集《山路漫漫》所作序言中的一段,简练生动的文字记录了他无私无畏为党奉献的峥嵘岁月。
“个人生死是小,党的安危事大”,革命事业危难之时,他用石头敲碎门牙、扮成乞丐,成功送出重大情报
1947年至1953年,项与年历任松江省建设厅副厅长、辽宁省监察厅厅长等职。
1951年底,党中央开展“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项与年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提出了“打虎和退赃相结合”的建议,成为辽宁省第一个退回礼品的干部,主动退回曾接受的物件礼品:调离延寿县时县政府送的一床毛毯,离开松江省时单位赠送的一支派克钢笔,调离辽宁省时单位赠送的一块瑞士手表、一件棉大衣和1吨煤。
任职期间,项与年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和礼品,不谋求额外财富;在审理重要案件时,他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坚持正义,坚决将涉案者绳之以法,树立了清廉典范。
1959年,项与年回到故乡连城县文地村,看到乡村贫穷落后的状况,立即拿出身上仅有的500元交给食堂司务长改善大家伙食;回辽宁后,又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台40千瓦的发电机送给家乡公社,并捐款为公社办发电站和架电话。而他自己仍然过着俭朴清贫的生活,多年来身上的衬衣都没有换,还是那件补了又补、穿了多年的破衬衣。
与父亲项与年一样,福建原省委书记项南的一生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他始终坚持真理、锐意改革、勤政廉政、亲民爱民,保持着人民公仆的本色。“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这是项南最喜爱的诗词,同时也是对项与年家风的最好诠释。
“爷爷和父亲一生都在为党的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奋斗着,在他们心里,‘党的工作在哪,家就在那’”。孙女项小米、孙子项小绿说,“爷爷和父亲的‘忠孝廉节’情怀,化在一件件小事中。他们虽然永远离开了我们,但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为我们留下了一位共产党人、一名人民公仆的真实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