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交发〔2024〕298号)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公告所称的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二)报废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3.报废时间距强制报废期提前1年(含1年)以上,强制报废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实际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三)报废更新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公告细则第四条中报废货车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四)新购置货车车辆所有人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申报条件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s://yzgl.hljdlys.com:8001)提交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至服务系统。
2.市商务部门负责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其日期信息审核。
3.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报废更新车辆的排放标准、《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审核(包括车辆类型、重型车辆轴数、排放阶段及车辆注册登记日期、车辆注销日期、实际使用年限等)。
4.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报废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新购置新能源车辆是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辆是否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等审核。
四、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
车辆类型 | 提前报废时间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满2年(含)不足4年 | 1.8 | |
满4年(含)以上 | 2.5 | |
重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满2年(含)不足4年 | 3.5 | |
满4年(含)以上 | 4.5 |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1.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2.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见表1,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
中型 | 2.5 | 3.5 | |
重型 | 2轴 | 4.0 | 7.0 |
3轴 | 5.5 | 8.5 | |
4轴及以上 | 6.5 | 9.5 |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五、监督与管理
1.申报人有虚假申报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2.本公告由交通运输、公安、财政、商务部门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另行发文通知。
六、咨询电话
兰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455-5306667
兰西县交通运输局 0455-5678111
七、咨询地址
兰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楼204室
八、绥化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1.绥化市万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市辖区,业务电话:17545179958/17614556789;
2.绥化市凯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东富开发区,业务电话:18745575757/0455-8611555;
3.绥化市宝力来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业务电话:13836418996。
附件:1. 黑龙江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