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5亿余元。
2001年至2017年,刘捍东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偿收回、免征土地增值税等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2003年,刘捍东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刘捍东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捍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捍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3年4月16日消息,刘捍东落马。
据公开简历显示,刘捍东,男,1959年8月生,汉族,安徽舒城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
刘捍东早年在江苏省南京市江浦县通用机械厂当钳工,恢复高考后考入南京师范学院南京师资专科班。
毕业后,他成为江浦县一中学的教师。1984年,刘捍东的命运迎来转折,调入江浦县委办公室工作,仕途生涯由此起步,后从副乡长、乡长,一步步升至江浦县县委书记。
2001年11月,刘捍东由江浦县委书记升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时继续兼任江浦县委书记、县长职务。
2002年4月,官方撤销浦口区和江浦县,合并为新的浦口区。同年次月,刘捍东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浦口区委书记,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之后,历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宁区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
2018年,刘捍东转到江苏省人大任职,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3年1月卸任,3个月后官宣被查。
今年2月26日消息,刘捍东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