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残疾人受益!从12月起,这些新规开始施行

文摘   2024-12-04 15:16   陕西  

从12月起

这些新规将让残疾人的生活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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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系统、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等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

《条例》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并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条例》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和优待。



2、《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城市公园,是指城市内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难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包括利用公园绿地建设的公园和其他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的公园。

《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依法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办法》明确,城市公园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城市公园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组织实施改造;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办法》指出,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完善休憩、文化、科普、阅读、健身等配套服务设施,应用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城市公园服务功能。

来源:中国政府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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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成立于1982年,隶属于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是一所针对听障、视障、智障和肢体功能障碍的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学历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已形成以中职教育为主,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辅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9号,交通便利、办学条件优越,学校以“以德立身、学以致用”为校训,以培养“品德优良、技能合格、人格健全”的残疾大中专生为办学目标。学校先后被省教育厅等部厅授予“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和“扶残助残先进单位”“国家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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