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商转公”最全政策解读→

文摘   2024-10-26 07:33   湖北  








为切实减轻公积金缴存职工商贷还贷压力,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实施第二套住房“商转公”政策。在宜昌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一手房、二手房)的缴存职工,在宜昌区域内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在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2.85%,5年(含)以下利率2.3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3.325%,5年(含)以下利率2.775%。


二、所需资料:

(一)个人先结清模式

1.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口簿原件。

3.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村居民户口簿未注明为农业户口的,提供证明农业户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家庭关系材料

(1)借款人结婚证原件。

(2)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或宜昌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能证明所有子女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同一居民户口簿、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等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购房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结清证明、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为2个月。

6.其他材料

(1)主借款人宜昌区域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受理银行任一网点的储蓄卡)。

(2)借款人在本中心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登录本中心网站下载)原件1份。

(二)担保公司担保模式

1.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口簿原件。

3.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村居民户口簿未注明为农业户口的,提供证明农业户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家庭关系材料

(1)借款人结婚证原件。

(2)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或宜昌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能证明所有子女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同一居民户口簿、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等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购房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印章的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计划表或电子版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计划表。

(5)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为2个月。

6.其他材料

(1)主借款人宜昌区域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受理银行任一网点的储蓄卡)。

(2)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3)借款人在本中心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登录本中心网站下载)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先结清模式

1.咨询、预审。主借款人或配偶携全套资料(商贷结清证明除外)到商贷房所在地的宜昌公积金中心营业部柜面进行资格预审。

2.贷款预约。预审通过后,主借款人或配偶通过线上渠道或营业部柜面办理,预约成功会有短信或电话提醒。

3.商贷结清。借款人到原商贷银行提前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

4.贷款登记。所有借款人按照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在约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

5.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终审通过后,向借款人发送审批结果短信,并提醒借款人保持手机畅通,等待通知办理贷款签约手续。

6.抵押办理、签订借款合同。所有借款人按照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

7.贷款发放。抵押手续办妥后,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主借款人。

(二)担保公司担保模式

1.咨询、预审。主借款人或配偶携全套资料到商贷房所在地的宜昌公积金中心营业部柜面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向函》。

2.贷款预约。主借款人或配偶通过线上渠道或营业部柜面办理,预约成功会有短信或电话提醒。

3.贷款登记。所有借款人按照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在约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

4.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终审通过后,向借款人发送审批结果短信,并提醒借款人保持手机畅通,等待通知办理贷款签约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承诺函》。所有借款人按照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在约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

6.贷款发放。抵押手续办妥后,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主借款人。

7.商贷结清,解除商贷抵押。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办理。

8.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办理。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远安营业部业务办理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业务C01-C03窗口)。

咨询电话:0717-3818739 / 388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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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宜昌发布
编辑 | 清欢
审核 | 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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