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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延政〔2024〕98号
来源: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03 17:19:47
为保障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该地块涉及塔铺街道龙王庙村,榆林乡大杨庄村、大韩庄村。四至范围:东起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西至大杨庄村向南与新乡经开区铁路专用线连接。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延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延津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