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车辆超员时
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很快就到了,挤一挤没事”
殊不知在自我麻痹的心理下
隐患、危险逐渐增加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云浮公安交警郁南大队民警在S294线通门镇路段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挤满乘客,疑似存在超员行为,于是立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经民警清点,该车核载7人,竟坐了14人,超员100%以上。民警对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对其作出处罚,并责令其对乘车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超员处罚有详细的划分标准:
一、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
超员未达20%,记6分;
超员20%以上(含20%),记12分。
二、七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6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9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三、七座以下的载客汽车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3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6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当一辆车的承载人数
超出其核定的人员指标时
会增加车辆
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云浮公安交警提醒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不要驾驶、乘坐超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