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人注意!未及时报送,将行政处罚

时事   2025-01-08 20:13   湖北  


嘉鱼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经营主体

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在法定报送期间内,各类报送主体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送。

三、多报合一

按照《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监信发〔2024〕96号)的要求,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海关或商务、人社部门、外汇部门、农业部门“多报合一”年报内容。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2号),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满一年的企业,应于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报告。

四、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登录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湖北)或者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s://scjg.hubei.gov.cn/hbgsxt/),在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后,逐项如实填报。

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报,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自主修改,在此之后修改需经登记机关调查核查处理方可修改。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和历次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用以上方式年报、同时也可用“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许可证信息,并确保应报尽报。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指导个体工商户利用好微信小程序规范填报。

五、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上述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在报送年报时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未按照规定公示或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报公示,或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有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未按要求公示即时信息等情形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甚至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金融等机构共享,并向全社会公示,将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注意事项

1.年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2.市场主体应当对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做到按时年报不逾期、如实年报不作假、全面年报不漏项。

3.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4.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5.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七、年报咨询电话

簰洲市场监管所
0715—6526180
潘湾市场监管所 
0715—6612320
渡普市场监管所 
0715—6617017
鱼岳市场监管所 
0715—6312107
茶庵市场监管所 
0715—6666965
陆溪市场监管所 
0715—6896320
高铁市场监管所 
0715—6816569
官桥市场监管所 
0715—6718258
新街市场监管所 
0715—6665687
开发区市场监管所 
0715—6279315


来源:嘉鱼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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