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聘用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持续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要求,决定聘请附件1所列人员为青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设立附件2所列企业为青县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相关人员有异议,请向青县司法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
联系电话:0317-4320327。
附件:1.青县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2.青县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名单
青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