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最新提醒

政务   2024-11-06 17:30   安徽  

关于提醒淮南市本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社会保险待遇被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递延认证”的工作要求,现将淮南市本级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且已临近或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未认证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日。广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完成认证:

一是线上认证:通过“皖事通”手机软件、“中国领事”手机软件(境外居住人员)进行认证;

二是线下认证: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皖事通”认证的,由单位核实后填报纸质认证表进行线下认证;

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如公告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2024年12月将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遇被暂停发放的,每月25日前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将于次月恢复和补发。

注:一个认证周期为12个月,如超过12个月不认证,就算超过了一个认证周期。例如张三于2023年11月认证,2024年11月必须完成2024年认证,否则,即算超过一个认证周期。

服务热线:12333;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养老金发放科
0554-6655975


淮南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4日


附件:2024年11-12月需认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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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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