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的通告

民生   2024-10-11 15:10   吉林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提升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2024年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统一部署,州委网信办即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

    

  1.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或者恶意篡改、断章取义、拼凑剪辑、合成伪造新闻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2.借舆论监督名义,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威胁、要挟他人提供财物、开展商业合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3.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网站平台、注册账号、发布信息。


  4.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违规开展新闻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5.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频道等。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假材料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举报方式

  

  专项行动期间,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延边州属地范围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线索或证据。


  举报相关违法违规信息时,应提供与举报事项相对应的网址链接,以及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应围绕此次专项行动内容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更好核查举报信息,请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网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邮箱:ybjbzx2023@163.com

  举报电话:0433-2515612



中共延边州委网信办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网信延边
初审:朴青松
复审:郝秀丽
终审: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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