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政务   2025-01-09 17:52   江苏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王绩伟检察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的总结和2025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信心、守正创新、鼓足干劲、奋勇争先,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兴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兴化人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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