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公安局正在侦办一起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等非法资金的银行账户(详见附件)依法予以冻结。为打击违法犯罪,查清犯罪事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二、本案涉及的各银行账户所有人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我局联系配合调查。
三、本次公告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能说明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冻结账户依法处置。
四、银行账户所有人涉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帮助他人犯罪、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津泉路与福宁大街交口东300米路南
联系单位: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34-5236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示.xlsx
宁津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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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畅|审核:张广 潘晓泉
■推广合作:0534-2220035 / 22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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