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办理2023年度普兰店原市属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0-08 16:03   辽宁  


一、办理范围

原普兰店机电化工局、轻纺局、乡镇局、物资局和科技局所辖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名单附后)2023年度退休人员以及2023年度取暖费标准有变化的退休人员。


2022年度以前退休人员已登记办理过的不需要再次重新办理,未办理过的待下次取暖费发放后补办。


二、办理渠道

采取现场窗口办理或对公邮箱网上报送办理,二者只能任选其一,多次或多渠道反复报送将不予登记。

1.现场窗口办理:2024年10月8日-11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台山行政大厦四楼办理。

2.对公邮箱pldkgqnf@163.com办理:2023年10月8日-11月8日上传对公邮箱里所需资料本人签字后的照片即可。


三、提供(上传)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标明单位页)。无退休证或退休证证明不了单位的,需提供(上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退休审批表。

2.配偶为务农人员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需上传(提供)结婚证、务农证明或配偶退休审批表或农村合作医疗证等相关证明(户口页职业写:粮农、菜农、果农、务农等不作为凭证)。

3.配偶未退休且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上传)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4.丧偶人员,需提供(上传)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户口注销页。

5.离异人员,需提供(上传)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6.未婚退休人员,请携带身份证、退休相关证明到现场窗口办理。

7.本人存折或银行卡(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

8.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四、相关要求

1.现场窗口办理: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返回)。

2.对公邮箱网上报送办理:所有材料需本人签字后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上传照片要清晰。

3.在录入复核期间若发现材料有误会电话联系核实,未电话联系核实即为复核通过(预留电话打不通、电话号码错误或未留电话信息的除外),未按时间节点申报的将安排下批次登记办理。

4.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所辖企业名单和下载办理取暖费承诺书。




来源:区科工信局
美编:孟令伟
主编:张人尧







普兰店发布
中共普兰店区委宣传部官微平台,民生投诉及投稿邮箱:pwxqxcb@163.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