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事关寒假!锡盟中小学生家长注意!

政务   2025-01-07 19:20   内蒙古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5年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双减”政策实施,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全面落实《校外培训处罚暂行办法》,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寒假假期。在此,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再次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郑重提醒:

01

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请广大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客观看待孩子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要尊重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更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正确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迷信、不盲从,帮助孩子充分发掘自身潜力,鼓励孩子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兴趣,注重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影响孩子,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不要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更不要误入无证无照机构培训。
02

不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不参加以“一对一”“一对多”“高端家政”“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方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03

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本人或家属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在个人居住房屋或租借场所从事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期间在托管班参与开展文化课补习、培优、小升初衔接、初升高提升等违规补课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为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在职教师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变相集体补课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课取酬。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举报。
04

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一)培训资质。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培训机构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悬挂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

(二)培训合同。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确认合同中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并妥善保管合同,不要相信口头约定。

(三)缴纳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60课时不得超过3个月)的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务必抵制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怂恿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

(四)场所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

广大家长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接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在培训时,要注意查看培训机构的地点和设施情况,包括教室、教学设备、休息区的分布情况,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备齐,确保孩子在安全的环境里培训学习。

05

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
为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运营,防止“卷款跑路”“退费难”“非法机构开展培训”等侵害您利益的情况发生,教育部研发了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和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是为孩子提供校外培训安全保障的平台,是面向家长的一款以公益为主导、全免费的应用软件。广大家长在手机应用商店或各主流应用市场下载安装,通过APP查询正规培训机构名单,“掌上”即能实现购课、消课、退费、评价、投诉全流程办理,切实保障您的权益。
06

共同参与监督
我们再次呼吁广大家长要坚决抵制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违规培训机构为逃避监管,大多采取锁门、封闭通道、安装栅栏等手段,特意将孩子置于居民楼、车库、老旧建筑等密闭隐蔽场所,该类场所一般没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在突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时,极易造成安全风险,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更加严重,且开展学科类培训明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退费难、卷钱跑路等现象,对家长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无法挽回。因此,建议家长遵循教育规律,重视孩子的身心健康,切勿片面追求学习成绩,盲目跟风参加学科培训。如您发现培训机构有违规办学行为,可向属地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真正减轻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寒假愉快。

锡林郭勒盟违规开展

学科类培训举报电话

锡林郭勒盟非学科类培训

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0479-8286080
锡林郭勒盟科技局:0479-8239870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关于公布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坚决遏制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违规补课乱象,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现就2025年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举报。
01

受理范围
1.在职教师本人或家属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在个人居住房屋或租借场所从事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寒假期间在托管班参与开展文化课补习、培优、小升初衔接、初升高提升等违规补课行为。
3.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课取酬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为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在职教师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变相集体补课或变相收费补课。
6.在职体育教师开展体育中考、体能提升等有偿训练行为,以及直接或间接参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任课取酬。
7.其他在职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
02

监管举措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依法从重处罚。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已通知各地各学校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传达到校、到班、到教师,普法宣传全覆盖每一位在职教师。请广大在职教师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要求,经多次宣讲告知仍违规开展补课的教师,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行政处分并叠加行政处罚。
全盟教育系统坚持“零容忍”,寒假期间将加大检查频次和督查力度,秉持“凡有必查、查实必惩”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教师,发现后作顶格上限处理,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人才培养选拔等事项上实行“一票否决”。对包庇纵容、敷衍塞责或问题频发的旗县市(区)和学校,逐级约谈并严厉追责。
03

举报须知
1.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2.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3.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所在单位、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包括被举报人补课的时间、地点等详实信息。
4.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情形。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社会秩序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5.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04

投诉举报方式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5年1月6日

(来源:锡盟融媒)
(编辑:杨雪)

(审核:兰春萍)

(监制:乔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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