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大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范围。
《通知》提出,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国家政策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政策规定的另加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通知》明确,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通知》还优化了办理租房提取后购房政策,原政策限定只有区内购房提取才能不受间隔时间限制,此次调整不再设置区域限制条件。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已办理租房提取,若后续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提取间隔12个月和区域限制条件。
据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人父母或子女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业务,除了提供我区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所规定的全部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能证明与购房人关系的相关材料(如能体现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本、户口迁移材料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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