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货物采购,节约采购成本,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中心实际需求,现对中心日常和办公用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作为中心2025年日常和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并于2025年2月14日17:30前向我中心递交密封报价材料。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日常和办公用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一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按照我方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要求,并确保所提供的日常和办公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
2.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准确的配送服务,确保商品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3.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商品退换货、维修、技术咨询等。
4.本次询价结果作为合同期内相应采购参考价,即采购内容在本次采购询价清单内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应标单价报价,采购内容不在采购询价清单内的,按实时价格采购。
5.本项目服务期限: 1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在履约合同期间存在违约行为并达不到中心的整改要求,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视情况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资质要求
(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能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在平潭城区内拥有稳定可靠的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质量合格的供应货源。
(三)凡有能力提供本相应项目采购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的相关单位。
五、中选条件
1.中心采购小组询价采购;
2.符合采购规格参数要求的物资,报价总和最低者中选;
3.以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参与人中价格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价格次低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为了确保采购的时效性,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顺延确定第二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六、报价文件组成(需加盖公章)
(一)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项目询价清单。
(具体可咨询本中心)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方、联系方式等。
七、响应方式
各潜在报价单位将报价文件以档案袋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5年2月14日17时30分前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如意路62号(疾控中心)四楼办公室二,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如意路62号(疾控中心四楼办公室二)
接收人:刘女士
电 话:0591-24230139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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