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淮安“逢十”专项执法行动

民生   2024-11-08 21:31   江苏  


  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出行安全,市场上目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究竟怎么样,是否符合新修订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经营户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带着这些问题,淮安“逢十”专项执法行动日前走进淮阴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直击

检查门店:

  新大洲电动车长江西路店、雅迪电动车长江西路店、新日电动车北京东路店、爱玛电动车北京东路店。

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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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

02
检查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3C认证书参数是否一致
03

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与产品合格证书是否一致





04

检查充电器与蓄电池(系统)是否符合互认协同协议



05

检查电动自行车电池仓容量是否可篡改


06

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插口处、蓄电池安装处是否标注有安全警示标语


检查发现:

  新日电动车北京东路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情况:充电器与蓄电池(系统)不符合互认协同协议的要求;电动自行车电池仓容量存在可篡改情形;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插口处、蓄电池安装处未标注安全警示标语。
  爱玛电动车北京东路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充电器与产品合格证书不一致的情况,同时还存在电池仓容量可篡改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详细阐释了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内容,责令立即整改,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


安全警示
经营者规范经营提示:
一、要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四个国家标准。
二、要强化自查自纠,对照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指引,主动排查质量隐患风险,对不符合新实施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要立即下架、退回厂家处理,不得继续销售。

三、要杜绝非法改装、加装违法行为,不得擅自改装在售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不得更换蓄电池类型、增加蓄电池容量、外加蓄电池托架、拆改限速装置等。


消费提示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
一、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内容,看是否执行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相关新国标,核实3C证书编号是否真实;
二、对照产品合格证简图看电动自行车外形是否有改装,查看配备的蓄电池、充电器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一致,电池电压一般为48V,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不得超过35厘米、重量不得超过55公斤;
三、要杜绝非法改装,不擅自要求销售门店拆除限速装置,或者加大电池容量、更换大功率电机;

四、购买时要到公安部门或上牌点安装电动自行车牌照,佩戴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后才能上路行驶。


背景扫描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统一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活动。
一、全面推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全市1376家销售门店统一推行“一栏两书”,即《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信息公示栏》《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规范经营承诺书》和《消费者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告知书》,梳理销售门店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指引15条,推动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二、加大对销售维修环节隐患排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市、县联动检查,共组织检查4415家次,督促整改问题209个。市级组织抽查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共计35个批次。
三、加大非法改装行为查处。立案查办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件126起,曝光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例12件。

四、推动电动自行车免费安全检测点工作。公开发布一批电动自行车免费安全检测服务点信息,为周边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安全检测服务。截至目前,免费检测点开展免费检测活动363次,发现外观存在问题及蓄电池、充电器、电气线路等问题共计213个,现场帮助整改157个。


记者:王玮玮

视频:杨舟

编辑:张慧彬

责编:唐瑶

审核:于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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